译文
你像仙子一样流落世间十八年,你吹花嚼蕊,多才多艺,品性高洁,尤其擅长弹奏琵琶,寄托冰清玉洁的情怀。现在你把多情的心灵托付给了“我”。
在朦胧迷离的灯影里,你头上玉钗斜横,娇美的面庞上轻施淡妆,斜倚在枕函边上。“我”只能脉脉地欣赏着你的美丽,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。
注释
浣溪沙:唐代教坊曲名,后用为词牌。分平仄两体,字数以四十二字居多,还有四十四字和四十六字两种。这首词为四十二字。
十八年:结婚时候纳兰妻子卢氏刚好十八岁。在《仙吏传》(东方朔传)中记载,东方朔未死时候,曾对周舍郎说过:“天下没有一个人能够懂得我,真正懂我的人只有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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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词主要描写的是一对夫妇的新婚画面。此词首句即告知主人公已十八岁,尘世行走多年。在这里纳兰运用东方朔的典故。此典故足可说明“十八年”弥足珍贵,也暗示主人公之将结束岁星式生活,“堕”人世间,但这是注定的,也只有叹惋吁惜可慰主人公。另外,主人公之素爱“吹花嚼蕊”,甚至“弄冰弦”,也只孤单一人,所以发出“多情情寄阿谁边”也属正常。
下片,写新婚之夜最是动人。头戴紫玉钗的玉人,愈发诱人。说起紫玉钗,又牵扯出一曲故事。据唐蒋叻《霍小玉传》知,此紫玉钗是昔日霍王小女欲戴之饰,值万钱,却不知何故丢失,令人费解,终被做此紫玉钗的老人识得。在这里,无论紫玉钗怎样丢失,又怎样复得,
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,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。治平至百余年,可谓久矣。然言其户口,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,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,视百年、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。
试以一家计之:高、曾之时,有屋十间,有田一顷,身一人,娶妇后不过二人。以二人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宽然有余矣。以一人生三计之,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,各娶妇即有八人,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,是不下十人矣。以十人而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吾知其居仅仅足,食亦仅仅足也。子又生孙,孙又娶妇,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,然已不下二十余人。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即量腹而食,度足而居,吾以知其必不敷矣。又自此而曾焉,自此而玄焉,视高、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,是高、曾时为一户者,至曾、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。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,即有丁男繁衍之族,势亦足以相敌。或者曰:“高、曾之时,隙地未尽辟,闲廛未尽居也。”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,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,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,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,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。又况有兼并之家,一人据百人之屋,一户占百户之田,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?
曰:天地有法乎?曰:水旱疾疫,即天地调剂之法也。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,不过十之一二矣。曰:君、相有法乎?曰:使野无闲田,民无剩力,疆土之新辟者,移种民以居之,赋税之繁重者,酌今昔而减之,禁其浮靡,抑其兼并,遇有水旱疾疫,则开仓廪,悉府库以赈之,如是而已,是亦君、相调剂之法也。
要之,治平之久,天地不能不生人,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,原不过此数也;治平之久,君、相亦不能使人不生,而君、相之所以为民计者,亦不过前此数法也。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,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,又况天下之广,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?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,何况供百人乎?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,何况供百人乎?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。